创业、打拼、自我提升……@毕业生们,初入社会,记得拿好这份税收“大礼包”!
作者:CCPA 发表时间:2021-09-10 来源:创新型企业财税人才综合能力实训平台
秋天不知不觉间已缓缓降临,毕业生们也纷纷挥别青春洋溢的校园生活,鼓起勇气迈出作为“职场人”的第一步。今天就为不同的“你”准备了一份和毕业生们有关的税收政策“大礼包”,快来看看是不是和你有关吧!
 
 
准备踏入创业门槛的你
 
 
创业得先成立一家公司,可成立新公司是不是要办理很多税务相关事项呢?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打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选择“新办企业套餐",一次便可办理多项企业开办涉税事项。
 
 
 
 
创业初期的你
 
想创业,起步是最难的,头几年也许没办法见到收益。想要减少一些经济负担怎么办?
 
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
 
小贴士:
 
高校毕业生具体指的是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同时,相关高校毕业生在实操上要注意准确把握扣减顺序。
 
此外,符合条件的相关高校毕业生自行申报即可享受创业优惠,不过应当注意妥善保存《就业创业证》备查。
 
                         
 
选择留在异乡就业的你
 
毕业后留在异乡打拼,没有自己的住房,只能选择租房,可房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
 
 
 
 
入职后,想要自我提升的你
 
初入职场,看着同事们能干上进,自己也想继续学习,提升能力,于是每月有不少收入都用在了学费上。如何在这方面节省一些呢?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顶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
 
 
 
 
最后,希望每一位毕业生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道路,在职场上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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