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季将至,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填报?如何享受?你想要的解答在这里!
作者:CCPA 发表时间:2021-08-27 来源:创新型企业财税人才综合能力实训平台
快乐的暑假已近尾声,升学季即将来临。在升学季到来之际,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正确填报?升学衔接期、大学期间参军等情况又该如何正确享受呢?
 
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操作与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政策文件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3、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文件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二、申报操作
 
1. 点击个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扣除年度;选择【子女教育】
 
 
 
3、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子女教育信息,如当前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等,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5、选择本人扣除比例,点击【下一步】
 
 
 
 
6、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PS:子女学籍发生变化,例如由学前教育到了义务教育阶段,千万不要修改原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哦,应该新增一条信息。
 
 
 
三、热点问答
 
1、我家孩子下个月才满3周岁,是否必须在孩子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3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3、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我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如果您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4、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父母该如何享受政策?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5、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特殊教育属于义务教育,同时拥有学籍,因此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6、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不可以,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8、我儿子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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