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拟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还有这些已发布的“惠育”政策,你知道吗?
作者:CCPA 发表时间:2021-08-27 来源:创新型企业财税人才综合能力实训平台
8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审议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会议指出,目前需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依托社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多措并举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党中央作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各地各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三孩生育支持政策。
 
 
 
 
北京:30天假期奖励
 
北京市明确生育三孩可享30天假期奖励的过渡政策。
 
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四川:500元育儿补贴
 
7月28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并详细解读了攀枝花市《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
 
 
新政中,包括高层次人才待遇激励、提供创新创业支持和奖励、提供就业补贴、外地和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等多项具体措施。其中,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河南: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部署,支持三孩政策在河南落地实施,近日,河南省医保局出台《关于支持三孩政策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确,自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印发之日起,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根据《通知》,各地要按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三孩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要向生育一孩、二孩规定看齐,基本是同一标准,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从假期奖励的政策安排,到真金白银的支持,再到价值观念的引领,一系列政策举措形成了促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的推进合力。
 
在未来,国家将继续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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