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粉碎机”来啦!这些社保“谣言”千万别信,这些“盲区”千万要懂!
作者:CCPA 发表时间:2021-08-20 来源:创新型企业财税人才综合能力实训平台
缴15年才能领养老金?个人参保没有单位参保的养老金多?医保断缴三个月余额清零?
……
 
长期以来,关于社保的谣言可真不少。谣言不止,辟谣不歇,今天就将“谣言粉碎机”请来,
将几大常见社保谣言一一收割,快来了解真相吧!
 
1、医保断缴三个月会清零?
 
医保断缴3个月并不会清零,但仍会造成诸多不利影响。中断医疗保险缴费,不仅会影响你全部的缴费年限,中断缴费还有可能会造成你不足累计年限的要求,无法按期享受医保福利。医疗保险自停缴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费年限开始重新计算。
 
 
 
2、失业了就可以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并非失业就能领取。先来看看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注意了!一定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自愿离职的人,就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项。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社保卡可以随意借给别人?
 
以下这些行为,违反基本医保险法规定,可能会被暂停使用社保卡,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
 
1)购买生活用品、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消费等;
 
2)医药换药(物)、转卖药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超范围购药囤积药品等;
 
3)冒用别人的医保卡;
 
4)把自己的卡借给别人;
 
5)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会被视为医保欺诈;
 
6)在医院使用社保卡开超出病情所需药量的药物,再转手倒卖给别人,这属于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是非法牟利和不当得利。
 
 
 
 
4、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继续缴纳了?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只是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申请退休的一个基本条件,并不表示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经缴满15年,还得继续缴费,直至职工退休。
 
合法范围内多领养老金的方法:
 
1)工龄越长,累计缴费年限就越长,养老金就越多。
2)工资越高,缴费基数就越高,养老金就越多。
3)退休年龄越晚,缴纳的养老费用越多,养老金就越多。
4)当地经济越发达,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就越高,依次计发的养老金就越多。
 
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主要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相关,与工人、干部身份,在单位参保还是以个人名义参保等无关。
 
 
 
5、员工可自愿放弃社保?
 
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出具的放弃参保的声明,无论是否自愿,都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男职工不用缴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这里的“职工”,不分男女,均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社保作为我们的基础保障,不论是医疗还是养老,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正确了解社保的作用,不要再道听途说、偏听偏信,要好好握紧这把“保护伞”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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