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四方面措施促进灵活就业,持续深化“放管服”
作者:CCPA 发表时间:2021-04-15 来源:创新型企业财税人才综合能力实训平台
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如何支持他们就业和创业,提供更好的兜底保障?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他们的就业问题又该如何解决?近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回应。
 
四方面措施促进灵活就业
 
当前,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越来越多,在支持他们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宋鑫表示,主要措施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降门槛,二是强扶持,三是优服务,四是促孵化。具体措施包括,对在指定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符合条件的,免予办理营业执照,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此外,对自主创业、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了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数据显示,去年,创业担保贷款共发放了1681亿元,为个人创业发放贷款102万笔。此外,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政府投资开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中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重点群体提供。
 
目前,各地人社部门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达到了8800多家。
 
正研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兜底保障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
 
对此,宋鑫指出,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兜底保障,非常重要。
 
宋鑫说:“目前,我们正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兜底的问题开展研究论证,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制定有关参保服务、转移衔接、兜底保障等具体措施。”
 
人社部副部长李忠在会上表示,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四个支持一个强化”促进大学生就业
 
今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了909万人的新高,加之市场供需存在错配,促进就业任务更重。
 
宋鑫表示,针对毕业生求职面临的困难,人社部千方百计促进市场化就业,这些举措可以概括为“四个支持一个强化”:
 
一是支持企业吸纳,二是支持基层就业,三是支持自主创业,四是支持见习培训和升学深造,五是强化就业服务。
 
具体措施包括,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给予税收减免、社保补贴、以工代训补贴等政策,鼓励更多吸纳就业。同时,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扩大招聘毕业生规模。
 
此外,发挥“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示范引导作用,稳定招募规模,加快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另一方面,运用学费补偿、高定工资、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毕业生到基层社区、医疗卫生等领域就业。
 
通过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提供新职业培训机会,支持毕业生技能就业。同时,提供更多升学深造机会,适度扩大研究生和专升本招生规模,这方面有关部门也作出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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