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合作,共建税务师与薪税师融合发展的新时代
作者:CCPA 发表时间:2020-03-18 来源:创新型企业财税人才综合能力实训平台

 跨界合作,共建税务师与薪税师融合发展的新时代

  北京中税税收信息化技术研究院院长、北京中税税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高晟

  一、税务师群体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税务师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税收事业发展的产物。行业经历了起步创立、脱钩改制、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历程,现在已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税务师运用专业特长,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代理、涉税审核和咨询等服务,对涉税信息进行鉴证,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防范涉税风险和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税务师行业发展与税收改革发展同频共振,经受住了“放管服”等一系列改革所带来的重大考验,逐渐形成以党建为统领,以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智能化、国际化、信用化为抓手的发展新局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税务师发挥专业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收政策宣讲辅导等公益活动,在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降费、新冠疫情期间国家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实施等工作中起到了添砖加瓦的正向作用。

  税务师群体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二、薪税师将成为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2020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7号】调整变更职业信息(六)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07-03-04)”职业下增设“薪税师”工种的规定。这是中国商业联合会和财才网在引进欧美先进知识体系的基础上,集合各方面专家,历经8年,研发了中国版的《薪税师职业能力框架》、《薪税服务外包技术规范》、《薪税师教育培训与测评体系》等标准。依据《薪税师教育培训与测评体系》及新时代广大企事业单位薪税师岗位的实际需求,中国商业联合会与财才网联合于2019年3月11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报了《薪税师》新职业,并经过专家评审等多轮程序后确定。

  随着我国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业的快速发展,薪税费的核算、税费申报、薪税费投入产出能效比分析与运用、薪税费软件开发与运用等工作已成为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薪税费形成的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信息处化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中的薪税费服务外包业务,薪税费投入形成的人力资本价值评估、评测,薪税费形成的的人力资本价值统计、分析与应用,薪税费投入人力资本形成过程中的投资活动均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因此,“薪税师”新职业(工种)的确定,是国家顺应新时代需要,在国家层面正式将“薪税师”列为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业发展的重要服务力量。随着“薪税师”全方面参与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业,将极大促进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业的提质升效。

  三、新时代需要税务师与薪税师的跨界合作与融合发展

  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市场经济需要更多的律师、会计师、税务师、薪税师。在中国,税务师行业正在起步,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美国个人所得税现在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整个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了全美联邦税收的55%,美国的税务代理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1亿左右的人要报税。中国个人所得税只占整个税收的6%,自然人申报比例非常低,实际上寻求税务代理的也比较少,我们个人收入相对比较低,收入来源比较简单,所以个人所得税代理市场还没有启动。一旦中国个人所得税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引进了家庭税前扣除和综合申报,包括夫妻联合申报,那么与此有关的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就会启动。税务师行业是涉税专业服务的主力军,税务师主要为纳税人提供税务代理、咨询和鉴证等服务。税务师行业目前只有十多万从业人员,十三万余人考取了税务师职业资格,有五千多家税务师事务所,这显然离一百多万的税务代理大军有很大差距。

  而个人所得税对应的收入来源是个人的所得,既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等。特别是综合所得与薪酬息息相关。薪酬相关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完成,代理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公司等第三方代理机构完成。随着我国社会保险费逐步由各级税务机关征收、个税的改革的稳步推进。税费工作与薪酬工作的紧密度将极大提升。所以在人力资源管理融入税费的工作就变得极其重要。这些改变将为个人所得税专业代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带来很好的推动作用。也为二者工作的跨界融合提供了通道。这些应用场景,将会促进税务师和薪税师互相配合,积极融合,取长补短。并共同为中国的薪税服务事业走上新台阶奉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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