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没有!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期结束后,还有这些事项需要做!
作者:CCPA 发表时间:2021-07-09 来源:创新型企业财税人才综合能力实训平台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期已结束,汇算清缴后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做,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
 
一、汇算资料留存方面
 
1. 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在境外受教育,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2. 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3.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4. 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5.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6.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7. 享受捐赠扣除
个人发生公益捐赠取得的捐赠票据及其他相关证明。  
8. 申报资料
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        
9. 注意事项
纳税人应当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二、信息更正方面
 
如果整理资料发现申报有误,请及时办理更正。
 
1. 如发生专项附加扣除更正情况(以住房租金为例)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依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住房租金】、【修改】
 
 
 
 
完成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更正后,请继续完成个税年度汇算更正。
 
2. 如发生个税年度汇算更正情况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依次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申报记录】、【更正】、【更正年度自行申报】
 
 
三、如因上述更正,产生个税汇算退补税情况
 
您可在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后,直接申请退税:
 
(1)如果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网络方式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在税款计算后您可选择申请退税或放弃退税,只要您提供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即可直接申请退税。
(2)如您由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可以由其在为您完成年度汇算后一并申请退税。
(3)若采取邮寄或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的,在填报申报表时勾选“申请退税”,并填写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卡账户信息。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确;
(2)您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
(3)您填报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4)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您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您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您联系;
(5)税务机关核实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时纳税人拒不配合。
 
如果申请退税失败了该怎么办?
 
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查询退税失败原因,在修正相应申报信息后,如果存在应退税款,可再次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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